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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客运管理处被行政追责
这样的教训必须吸取 市政府设置“文件合法审定关”
4名责任人调离岗位 60日内改正违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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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责任人调离岗位 60日内改正违法内容

中原网  日期: 2007-12-28  来源: 郑州晚报  
  经市政府认定,时任市客运管理处主任冯某,对违法超越职权制定《办法》及实施造成的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时任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分管起草的副主任李某某、起草人刘某某及综合科科长汤某负有直接责任。

  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责令市客运管理处在60日内改正《办法》中的违法内容。冯某、李某某、刘某某和汤某调离执法岗位。

  据悉,4人因在违法制定该《办法》中涉及党纪政纪责任的,将移交市监察局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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