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前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明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的每月1600元上调至每月2000元。
十一届一次会议明年3月5日召开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前天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期约两周。会议将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人选,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任命陈德铭为商务部部长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禁毒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通过了修改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薄熙来的商务部部长职务,任命陈德铭为商务部部长。
今年中央财政超收4000亿
据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07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报告预计,2007年中央财政总收入可完成28432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40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超收4000亿元,地方财政上缴收入超收11亿元。2007年中央财政超收安排使用的原则是:集中财力办关系民生的大事、办建立机制和制度的事,重点用于“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的支出,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答记者问
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无责赔偿不超10%
前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等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现场发放的资料显示,此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定只要发生交通事故的,都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只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碰瓷儿”界定更明确
另外,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法,对于“碰瓷儿”的界定也更加明确,由原来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修订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比例未作统一规定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说,此次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比例,主要考虑的是交通事故错综复杂,在当事人和解、公安机关调解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中,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个案的具体赔偿数额较为切合实际。
关于香港普选
香港2017年可普选行政长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张荣顺表示,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普选问题的决定》。
张荣顺说,这一决定规定,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产生办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同时明确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采用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立法会亦可普选产生
张荣顺还说,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采用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至于行政长官的具体普选办法,还需要香港社会进行广泛的讨论,凝聚共识。
曾荫权:香港政制发展迈出最重要一步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昨天对此发表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落实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订出明确的时间表,为香港政制发展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