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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继续解放思想
为什么禁止“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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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禁止“小产权”

中原网  日期: 2008-01-03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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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千帆

  不久前,国务院明确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北京市法院也已经终审判决“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近年来,大量村庄或农民个人在农地上建造的没有经过审批的小产权房为城市居民所购买。和不断攀升的城市房价相比,小产权房价格相对低廉,因而吸引了许多城市居民;对于农民来说,由于绕过了政府征地一关,直接和开发商或买家达成协议,小产权房的收益直接为村或农民个人所得,因而不失为一条快速致富的途径。在买卖双方热情都很高的情况下,“小产权”是否禁得住还是一个问题。国土资源部表态前后不一,也体现了政府本身在这个问题上的犹疑。从社会反应来看,似乎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居多。  

  我认为中国土地问题很复杂,小产权纠纷只是揭开了其中的冰山一角。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而且政府在决策之前也有义务帮助社会探讨这些问题并形成理智的答案。事实上,答案本身可能并不那么重要,各地的答案也未必全部相同;重要的是,理性的政府决策必须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而理性分析至少需要某些关键的信息,这些信息不应由政府部门独享,而是应该由全社会共享,因为政府也会推理或判断失误,而如果政府的决策过程可以受到全社会的检验,那么犯错误的概率就大大降低了。如果许多相关问题对于公众来说都还是个谜,就不可能理性地探讨和解决眼前的小产权纠纷。

  为什么禁止“小产权”?这是一个问题,而且不只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国家有义务和国人一起分享信息并共同解答的一系列问题。面临全国利益、地方利益和农民利益之间的矛盾,中央目前除了硬“堵”之外似乎还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就和审批制度至今不能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一样,简单禁止“小产权”并不能消除农民或村庄直接交易的欲望。看来要解决“小产权”问题,我们不能不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全面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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