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亚仕(北京 编辑)
国家发改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本次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组成。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新闻见昨日本报)
像自来水等涨价一样,既然要搞漫游费价格听证,必然有一项重要标准需公布:成本。这是价格听证的基础。如果成本为零的话,让与会代表如何发言讨论,“对‘零’谈琴”?原本就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如何让人去讨论它的标准
据参与《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方案》制定的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手机漫游成本是非常低的,“可以说接近于零”。多年来一直呼吁降低手机收费标准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也认为,漫游费为零,应取消收费。
既然漫游费原本就是不合理的零成本费用,是由霸王条款单方面规定,笔者认为,应该由主管部门出面,直接予以取消。主管部门利用权力给了垄断特权,同样,也应该有责任、有义务取消不合理收费,这也算是在垄断者和消费者之间,搞一点利益平衡。
原本应该听证的价格调整,往往不听证或是玩走过场;原本不需要听证的取消不合理费用,却堂而皇之地搞听证,这势必给垄断者一个争利的机会。我相信,他们肯定不愿放弃这块“肥肉”。再说,这块肥肉可是大家开听证会主动送到他们嘴里,让他们合法地抢夺的,他们能不“吃”吗?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再次主张:不合理的零成本漫游费,只需取消,用不着还要搞什么“听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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