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21版:中国时政
3  4  
PDF 版
中日历史报告将出炉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入选
美军太平洋总部司令基廷将访华
自行车免费租赁网络 在沪启动
农业部驳斥美媒体“毒水养鱼”不实报道
高校富豪校友榜发布 北大居首浙大第二
“ATM恶意取款被判无期案”二审
临汾原宣传部长王月喜被判12年
我国将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台湾检方拟就马英九特别费案上诉
中药研制首次要求明确药材产地
医疗、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最受群众关注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ATM恶意取款被判无期案”二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案件将择日宣判 8名律师上书最高法,认为法律有缺陷
中原网  日期: 2008-01-09  来源: 郑州晚报  
  日前,备受关注的“许霆案”正式进入二审阶段,记者昨日获悉,许霆的辩护律师杨振平、吴义春已正式向二审法院广东省高院提交上诉意见,提出其行为不属于盗窃罪、侵占罪等刑事罪行,而是在出错的柜员机“配合”下,进行了民法上的“乘人之危”、“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请求由许霆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记者了解到,由于案件事实清晰,二审法院广东省高院采取了不公开审判的方式,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理。而二审判决“出炉”日期未定。

  7日上午,北京市瑞风律师所律师李方平,联合7名律师就许霆ATM取款17万被判无期徒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刑法及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亟待修改》的公民建议书。

  建议书中指出,判处许霆无期徒刑适用的法律依据量刑幅度太僵硬,出现了刑罚断档现象,造成了适用刑罚上的不衔接。同时,目前适用的《刑法》与《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别发布于1997年和1998年,以10年前的罪刑标尺来衡量今天的犯罪行为,实在不符合社会实际。

  李方平认为,本案的关键不是定罪问题,而是量刑问题。“盗窃金融机构只有无期徒刑或死刑两档刑罚,一条杠杠,上下就是天壤之别。这种严格的规则主义,显然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在提交的公民建议书中,李方平详细分析了我国《刑法》第264条存在的立法缺陷。依照该条规定,ATM机如果被认定为金融机构,超过10万元依法就只能判处无期以上徒刑。但是,10年来,盗窃量刑标准并没有根据国民经济、人均收入的提高做相应的调整,以致判决结果相较10年前显得越来越重。这种现状如果继续维持,是与罪刑相适应原则背道而驰的。据《中国青年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