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司丽萍
本报讯 昨日,中原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对本周三才刚刚离婚的夫妻的复婚申请。然而他们这样“闪离又闪婚”的原因,却让工作人员啼笑皆非,原来这一切只是因为妻子认为结婚13年来夫妻吵闹不断的原因,就是当初结婚没有挑个好日子,所以要重新选个好日子登记结婚。
昨日,郑州市的李先生和黄女士来到中原区婚姻登记处,向工作人员询问结婚手续办理的程序,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这对儿30多岁的“准新人”,竟然是本周三下午才在该婚姻登记处办理过离婚手续的人。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纳闷地向两人询问:“你们不是刚办了离婚手续吗?这么快就复婚了?”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两人支支吾吾地说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原因。
原来,李先生和黄女士早在1995年4月5日就登记结婚了,可选择登记结婚的那天,竟然没有注意是清明节。“也不知道他挑这样的日子的时候安了什么心。”黄女士埋怨道。婚后她和丈夫总会因为一些小事争吵不断,有了孩子后也没有平息两人之间的吵闹,反而愈演愈烈。经朋友“提示”,黄女士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和丈夫结婚的那天竟然不是个“良辰吉日”。“别人都说结婚登记日子不好,婚后也不会幸福,于是我们想定个吉日重新登记结婚。”
中原区婚姻登记处的司主任表示,婚姻幸福与否和所谓的吉利日子根本没有关系,就算是公认的结婚大吉日子,也会出现不少离婚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