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篮协公布了对于“官秀昌案”的处罚结果:官秀昌所参加并获胜的15场比赛全部判为0∶20负,新疆队常规赛排名降至11名,广厦替补进入季后赛。
以下是篮协罚单全文——
经篮管中心领导研究决定,新疆广汇队球员官秀昌一共参加了18场CBA比赛,在他参加的这18场比赛中,胜15场,负3场。在胜的15场比赛中,均按新疆0∶20输给对手计分,因此新疆队积分减去15分,变为41分,列第11名,原第3~11名依次往前提1名,11名以后的排名保持不变。
官秀昌是何人?一个身高172厘米的球场袖珍人却在中国篮球圈里,制造了一起最引人注目的“核爆炸”。我们不妨重新回顾“官秀昌事件”,从中理出点头绪来。
2004~2005赛季 官秀昌曾以“马秀昌”的名字,在云南打了三场CBA比赛。
2007年8月 以中国黑龙江户口籍身份证(经查实为伪造的,官实为美籍华人)成功在新疆广汇俱乐部注册。
2007年12月13日 江苏媒体撰写新闻爆出对官秀昌“第三外援”身份的质疑。
2007年12月14日 联赛办公室主任郝国华致电新疆俱乐部,俱乐部声称“没有问题”。
2007年12月22日 江苏媒体再次质疑,联赛办公室官员肯定“身份不存在问题”。
2007年12月25日 篮管中心通知新疆俱乐部,要求见官秀昌本人,无果。
2007年12月26日 官秀昌离境(后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实)。
2007年12月30日 篮管中心前往新疆调查,新疆方面称“不知官伪造了中国身份”。
2008年1月10日 篮协公布了对于“官秀昌案”的处罚结果。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