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央视天气预报主持人裴新华诉《羊城晚报》名誉侵权案,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原告裴新华诉称,2007年12月30日,被告《羊城晚报》在B1版刊载了其报社记者撰写的《“中国式离婚”,就在眼前!》一文,报道了近期发生在媒体名人身上的“某事件”。该文称“张先生的首任妻子是央视天气预报主持人裴新华”。
原告认为,她与张先生从未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和形象。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费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