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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第一地产*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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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重拳下,房企发展模式如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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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广州……国务院“土地清查”风暴在即 地产商“囤地”发展模式受到“重创” 从“囤地型发展”到“资金密集型发展”,再到……
调控重拳下,房企发展模式如何转变

中原网  日期: 2008-01-17  来源: 郑州晚报  
  正如“深挖洞,广积粮”一样,“屯地”一度成为地产开发商所热衷的发展模式,如号称全国最大的“地主”的碧桂园,在全国储备的土地就达到了5400万平方米。然而,前段时间,国务院针对闲置土地征税或者收回措施的出台,意味着开发商囤地将更为艰难,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去年下半年以来都针对囤地现象出台了相应措施。因此,转变“以土地为王”的企业发展模式,也成为了众多开发商所面对的问题。

  晚报记者 袁瑞清

  土地多了也烫手

  >>>开发商囤积土地行为,不仅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还面临着经济风险。

  其实,针对闲置土地的管理办法,早已有之。在1994年7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便有着这样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今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调控方向直指开发商的“囤地”行为。与此前不同的是,这一次的规定更加明确:“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与此前政策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后面那句话,‘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河南财经学院教授刘社认为,这意味着今后闲置土地的增值地价将被政府“征缴”,开发商通过囤积土地来坐享土地升值之利的行为,不仅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还面临着经济风险——可能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替他人做嫁衣。

  正如经济学家卢卡斯所认为的那样,公众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容易转化为现实的需求,从而进入消费决策。为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土地囤积行为实际上正是导致部分潜在购买力直接转化为消费行动,进而推动房价上涨的驱动力。

  而《通知》的出台,如果执行彻底,对抑制房价也无异于是釜底抽薪的措施。“无疑将直接增加住房的有效供应,给未来的房价走势带来一大不确定性因素,从而改变炒房者对未来房价一定上涨的预期。”刘社也认为,这将加速房地产行业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商品房的市场供给,对稳定房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囤地时代”正远去

  >>>从目前形势来看,囤地时代正离我们远去,“以土地为王”的地产运营模式正在改变。

  从《通知》可以看出,国家从严、从紧打击囤地的思路显露无遗,最直接的结果将是,开发商囤地将更为艰难,对地产开发所需要资金链的要求更高。

  “囤地”曾一度为开发商所热衷,并成为企业实力的表征手段。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7月末,碧桂园总土地储备量达到了惊人的4500万平方米,比土地储备量第二名的开发商多出一倍,被称为是全国最大的“地主”。而如今,碧桂园也遭到了许多人士的质疑:是否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对这么多的土地进行开发?更多的人将碧桂园当成为了地产开发商囤地的一个样板。而省内地产行业某领头企业前段时间也被爆出,其与万科、碧桂园、金地等企业位列全国囤地前十名。有消息称,去年,该企业在河南省拥有建筑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的现有土地储备和210万平方米的潜在土地储备,但这也被怀疑与实际情况有差距。

  此间,也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正在抓紧制定处理闲置用地的相关新办法。在未来的政策框架中,囤积土地的企业,可能受到的最为严厉的处罚将是被限制融资,这将直接点中企业的“命门”。

  “主要是两部分,一是信贷融资,二是资本市场上的再融资,也就是说,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严格控制延期贷款或滚动授信。”知情人士称。他同时还透露,对违法用地的项目,一律禁止银行发放信贷,并禁止其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他认为,如果这样的规定能够最终出台,肯定能遏制企业囤积土地的行为。

  从禁止开发商购买土地实行分期付款到现在的闲置土地征税或收回,加上日渐从紧的信贷及金融政策,开发商想囤地将越来越难,特别是依靠银行贷款的中小开发商尤为艰难。“从规划,到开发,再到产品销售,中间存在着一个闲置期”,河南甲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仝雪冰认为,这就要求开发商要具有完善的资金链条,否则难以适应市场发展潮流,“这对于整个地产行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能促进土地开发,加快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供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房源,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从目前形势来看,囤地时代正离我们远去,“以土地为王”的地产发展模式正在改变。“在项目开发上最好是短、平、快,提高资金周转率;对开发商的开发策略、操盘能力也提出了新要求,地产营销显得更加重要”,居易(中国)高级地产策划师杨东方说,囤地难度的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赢利模式亟待转变

  >>>尽管目前并没有完全可遵循的模式,但转变赢利模式却正成为一种趋势。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京、深圳、广州等地便已经显示出了打击囤地的决心。北京对8宗未按期上市地块亮红牌,撤消了其直接入市的交易资格;深圳市政府更是重拳出击,收回了27宗土地的使用权,面积约87万平方米;广州也将曝光的镜头对准了有囤地行为的开发商。资料显示,去年1至9月,我省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56起,收回土地63.9816公顷。

  对于开发商来说,转变发展模式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中原楼市来讲,鑫苑无疑是成功的范例。去年底,鑫苑成功在纽交所上市,在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勇眼中,他将这主要归功于鑫苑所采取的开发模式。

  鑫苑采取的是一种“零库存”的开发模式,即“不存地、不存房、零库存、轻资产”。“在其他传统行业,都广为采用零库存的方法,包括家电行业、物流、信息流以及全球采购、全球市场等。鑫苑将“重资产”的房地产业做成了“轻资产”,就是资金快投快回,当期投入,6到8个月就实现现金回入,张勇说,能上市正是由于世界一线资本市场对鑫苑模式的认可,“认为这种生产方式是符合未来中国房地产发展方向的。”

  “大体上一个单项目,毛利不超过30%,基本上都是从土地本身获得的收益。这并不利于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对于张勇的这种观点,身为居易国际总裁的赵宏延也十分认同,“开发商这条路已经快走到头了,慢慢不适应市场经营化需求,企业也需要改变,顺应市场发展的需求。”赵宏延说,早在2005年,居易国际就在尝试从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全程管理服务商转变,就是为投资人打理房地产,而不再是纯粹的地产开发商,“这也意味着赢利模式的转变,就是靠为别人操作项目而赢利。”

  尽管在实现转变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可遵循的模式,但转变赢利模式却正成为一种趋势。“从‘以土地为王’逐步转向‘以提高资金周转率为目标’的企业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上的转变,将导致开发商追求商品房的销售率,促进楼市的健康发展。”刘社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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