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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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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3家零售企业 调价要上报

中原网  日期: 2008-01-19  来源: 郑州晚报  
  包括丹尼斯、思达等

  □晚报记者 徐刚领

  本报讯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我国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举措。昨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我市开始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并公布了调价备案经营单位名单,有13家之多。

  据介绍,列入这次调价备案范围的主要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具体包括: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奶粉,鸡蛋,液化石油气,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

  调价备案经营单位名单:丹尼斯、易初莲花、思达、华润万家、大商新玛特、郑州双汇、世纪联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郑州悦家商业公司、中环百货、郑州液化气公司、河南中原铁道能源公司、郑州金炎液化气公司。

  这些企业提高规定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即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报送市物价局办事大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提价幅度、提价理由。

  通告指出,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即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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