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农民今后买家电
政府“报销”13%货款
□晚报记者 王军方
本报讯 “家电下乡”活动启动后,农民朋友买家电,可享受到政府13%的补贴,现在准备买家电的农民朋友,不妨缓一缓。
昨日记者从新郑有关部门获悉,“家电下乡”活动启动后,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三大类197个中标产品,将可获得销售价格13%的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标准分别为:彩电单价1500元以下(含1500元);冰箱(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补贴产品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均贴“家电下乡”标志。农民朋友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直接到附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然后凭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志卡等相关证件和手续,到所在的乡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金。
新郑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制定可行方案,这项惠民政策预计会在今年2008年春节前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