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宋卉
本报讯 郑州市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已经享受到大病统筹待遇,可全市近两万名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眼下还没有医疗保障。昨日,从市政府传出好消息,今年3月1日起,本市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和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保险费不用个人掏腰包。
看看哪些企业可享受退休人员大病统筹
市政府昨日出台了《郑州市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和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办法》。据悉,该办法适用于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行政区域内(包括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的市属、区属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和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集体破产企业是指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破产、没有重组、无资产可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体企业;集体困难企业是指已停产1个自然年度以上、职工已连续半年以上未发工资、没有能力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体企业、集体破产重组企业、被民营企业收购的原集体企业、原国有企业兴办的集体企业;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是指已停产1个自然年度以上、职工已连续半年以上未发工资、没有能力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属原国有破产重组企业、被民营企业收购的原国有企业。
保险费个人不用拿,筹资标准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
集体破产企业和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筹资标准为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其中市财政负担60%,区财政负担40%。
针对集体破产企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其进行审定,区财政部门负责将集体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资金拨付给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而针对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办法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企业的困难程度,财政给予全额借款或部分借款,区财政部门将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资金拨付给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部分借款给企业,需按年度为退休人员缴纳应由企业负担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集体困难企业借款应全部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待企业经营好转时归还市、区财政部门。企业确实无力归还的,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在企业改制或破产时从企业资产或企业破产财产中扣除,归还市、区财政部门。
办法中指出,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根据企业的困难程度,市财政给予全额借款或部分借款。部分借款给企业,需按年度为退休人员缴纳应由企业负担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
享受大病统筹的须是2007年12月31日前办过退休手续的人员
这些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分别列入预算。
值得注意的是,由财政出资解决退休人员的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限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和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保险待遇期限为一个自然年度。1年期满后仍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需重新审定。
集体困难企业和市属原国有困难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法中指出,凡有缴费能力而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