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方颖
本报讯 “儿子要是活着,现在也3岁多了。”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昨日上午,李欠勇收到了管城法院的判决书后,喃喃说道。他中年得子,小儿快两岁时,突发脑出血被送到医院。16小时内两次手术,没能挽救孩子性命。(2007年5月31日本报曾报道)李欠勇向医院索赔14万余元。法院最终裁定,医院赔偿13万余元。
2006年10月8日9时,家住商城路的一岁十个月大的男孩李宇辉早起昏厥,被爸爸李欠勇送到东大街一家医院,检查为脑外伤颅内出血。从10月8日10时40分至10月9日2时5分的约16个小时内,李宇辉两次被做了开颅手术。两天后,李宇辉在医院死亡。
40岁的李欠勇夫妇属中年得子。痛失爱子的李欠勇无法想象,几天前还活蹦乱跳、健健康康的李宇辉进了医院后就不行了。
李欠勇到医院查询病例及手术记录,发现在手术过程中,医院改变了手术方案,进行了切除脑肿瘤手术,但手术前后都未告诉他。李欠勇又持着李宇辉两次手术前后所拍的3张CT片及检查报告,咨询了郑州的专家教授,得到的结果是:两次手术,并未切除李宇辉脑部肿瘤,反而促使肿瘤增大,出血进入脑室。之后,李欠勇又到北京、上海等地咨询专家,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2006年年底,李欠勇以医疗过错为由,将该医院起诉至管城区人民法院,索要儿子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4.45万元。
之后,由法院委托的河南检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显示,医院在手术中,存在手术操作不到位,加重李宇辉颅内出血的过错行为。而医院自找的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截然相反的意见,医院不存在过错,李宇辉是因为病情发展而不幸死亡。
法院经过多次反复的开庭审理合议,其间又重新委托鉴定。最终,法院认为医院自行委托的法医鉴定不足以反驳河南检苑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医院在两次手术中,存在手术操作不到位、且加重颅内出血的过错行为,应为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目前,还没有传出双方是否继续上诉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