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军和医院被告侵权,法院立案
“肖志军拒签字,孕妇一尸两命”事件又有新进展,昨天,死者李丽云的父母起诉朝阳医院和肖志军一案在朝阳法院正式立案,两被告被索赔共计1000元。
李丽云的父母认为,朝阳医院在没有核查受害人婚育证明的情况下,就认定肖志军是李丽云的丈夫,坚持只有亲属签字才能手术,而肖志军隐瞒了其与受害人并非夫妻关系的事实。两被告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共同侵权,应就受害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对于索赔数额缘何定在1000元,代理律师王良斌说:“李旭光夫妇现在经济非常困难,如果提出实际索赔数额,根本交不起诉讼费,所以才先提出1000元的索赔请求。这个赔偿数额只是暂时的,如果法院同意减免诉讼费,我们还会在诉讼中增加赔偿数额。”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