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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郑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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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飞下一扇窗 砸伤楼下行路人

中原网  日期: 2008-02-01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张华

  

  本报讯 上班路上遭遇“飞来横祸”,被楼上掉落的一扇窗户砸伤,花去数万元医疗费用。昨日,受害者姜先生将窗户的主人——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

  窗户从天而降,路人头破血流

  据姜先生的母亲介绍,2007年10月24日早上,姜先生上班经过棉纺东路一学校宿舍楼下,被空中坠落的一扇铝合金窗户砸中头部,当场昏厥,送到医院后,两处伤口共缝了20针。经过了解得知,这扇“天窗”属于市机电学校(隶属于市商业技师学院)学生宿舍楼6楼,是学生打扫卫生时不慎碰触掉落的。

  伤者脑路损伤,要求赔偿6万

  “他们总共就给了不到1万块钱。”姜先生的妻子孙女士称,丈夫受伤后先到郑大一附院,由于病号太多无法住院,只好在急诊科治疗了3天,后住进了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闭合性脑路损伤”,医生称,姜先生有日后发病的可能。

  孙女士说,姜先生住院期间,该校仅支付了9000多元的费用,而姜先生前期治疗时就花费了3万多元。因赔偿问题双方没能达成协议,姜先生一家把市商业技师学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6万元,包括出院以后的营养费等费用。

  对于姜先生被砸伤一事,该学校李副校长表示,由于目前正在协商过程中,不便接受采访,但他说窗户砸人并不是故意行为,所以希望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法解决问题。

  原告代理人称,目前姜先生的病情好转,但是有日后发病的可能,所以家属原则上不同意学校一次性赔付。如果能够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原告同意进行调解。

  线索提供 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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