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4日电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杭萧钢构案三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杭萧钢构公司年仅27岁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陈玉兴和王向东不仅因内幕交易获刑,而且两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被追缴,此外,他们还分别被处以4037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