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上获悉,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郑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国家级开发区条例》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