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头条
昨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专家表示,在2006年开征消费税的产品中,这些品种已被纳入开征范围,但仅按30%征收,此次全额开征将对整个行业的生产和需求有重大打击,产品价格将大幅度上涨。
对这些成品油全额开征消费税早前曾有传闻。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介绍,这是将原来的消费税从30%提高到100%。据介绍,自2006年4月1日起,国家进行了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其中,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此次,没有对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加以更改,目前这两种油品的消费税分别为0.20元/升和0.10元/升,与2006年一致。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