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东西两个厂子
制售假冒名牌洗衣粉
老汉被判刑 怨命不好
□晚报记者 方颖
本报讯 “谁也不怨,可能是命不好。”昨日,在管城区法院,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61岁的晋纪贤听到一审判决后叹道。
据检方指控,2006年10月份,在管城区十八里河镇站马屯村,晋纪贤到其养子(在逃)所经营的洗衣粉加工厂,负责指挥工人伪造“立白”、“汰渍”等名牌洗衣粉。其养子负责销售。2007年9月28日,有关部门查获该洗衣粉加工厂,当场收缴价值8万余元的假冒名牌洗衣粉。另查明,2007年5月至9月,其养子通过3家物流公司,向全国各地发送假冒名牌洗衣粉,价值计22万余元。
“总共有东西两厂。”晋纪贤供述说,该洗衣粉加工厂有两处厂房,距离不到一里路。庭审中,晋纪贤辩解说,他不知道当场查获的假冒洗衣粉的价值,也不知道其养子通过物流公司到底发送了多少假冒洗衣粉。辩护人认为,检方认定的涉案数额有误。辩护人还提供了晋纪贤老家村委会的证明一份,证明晋纪贤“忠厚老实”,为初犯、从犯。
法院认为,此案中其养子为加工厂老板,但平时不在厂区,主要负责外联购销。该加工厂的日常工作均由晋纪贤负责,其与养子应属分工不同,而不宜区分主从犯。但考虑晋纪贤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轻,法院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昨日,法院判晋纪贤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线索提供 梁刚 张鹏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