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光大银行在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发行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和财务顾问的议案》,光大银行董事会决定从11家候选机构中聘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A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聘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A股发行上市的财务顾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发行上市其他中介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分别担任光大银行A股发行上市的法律顾问和审计师。
上述中介机构将待证监会批准后正式履行相关职责。 中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