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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5.15万家庭需要政府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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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揭晓
市区5.15万家庭需要政府住房保障
购买经适房新政策:月人均收入低于1040元人均住房少于16平方米者 租住廉租房新政策:月人均收入低于520元人均住房少于12平方米者
中原网  日期: 2008-02-26  来源: 郑州晚报  
  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又传福音。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了《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简称“计划”),要求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计划”透露,去年9月至11月进行的全市低收入家庭调查结果显示,市区里中原区低收入家庭最多,金水区最少;各县(市)和上街区中,中牟县的低收入家庭最多,上街区最少。而接下来3年的住房保障政策,将依次为依据进行。 晚报记者 胡审兵

  市区5.15万户家庭需要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

  2007年9月8日至11月18日,本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800名督导员,2600名专(兼)职调查员,对申请报名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015元(上年度市区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4.55万户家庭进行了全面登记。在初步筛选后,对3.84万户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依据入户调查结果,拟将市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015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3.0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分别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同时,考虑到国发〔2007〕24号文件下发前我市已有2.10万户家庭取得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为此,我市市区范围内实际共需保障5.15万户。

  市区低收入家庭平均每户3.43人,三口之家占四成多

  此次住房入户调查共计调查3.84万户,占市区总户数(99.73万户)的3.85%;被调查人数为13.20万人,占市区总人数(309.32万人)的4.30%。

  从家庭人口构成看,平均每个调查住户家庭有3.43人,高于市区住户家庭总体平均水平(户均3.10人)。三口之家超过40%,占调查总户数的41.6%;四口和五口之家分别占调查总户数的21.9%和12.1%;七口及七口以上的家庭占调查总户数的1.8%。

  市区低收入家庭近四成在租房住

  市区被调查住户家庭的住房总面积为177.75万平方米,其中具有自有产权的住房面积为108.67万平方米,占61.1%;非自有产权的住房面积为69.08万平方米,占38.9%。被调查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含租房)面积为13.49平方米,与市区人均住房面积23.80平方米相差10.31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含租房)12平方米以下的12404户,占调查总户数的32.3%。从分布区域情况看,中原区低收入家庭相对较多,调查户数为12771户,占市区调查总户数的33.2%。

  五成多想买房,绝大部分想买经适房

  根据此次住房调查,郑州市区新确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0515户,占市区被调查住户家庭总户数的79.4%。在30515户家庭中,有购房需求的家庭17629户,占57.8%,其中16026户最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不切实际;有租房需求的家庭9013户,占29.5%。从购房需求类型看,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最受欢迎,有16678户家庭选择购买,占有购房需求家庭94.6%。

  综合分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及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20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1448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余的16026户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市区年均新增1800户家庭需要住房保障

  预计规划期内我市市区年均新增人口14.6万人左右,约有5.84万户。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增速约为1800户,其中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约占20%,为360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户数约占80%,为1440户,每年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8.64万平方米。

  廉租房租住申请资格降低

  月人均收入低于520元,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2平方米

  此次规定要求,申请廉租房需同时符合的条件有:申请者的居住年限延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郑州市城镇户口5年以上,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其中,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需达6年以上,而目前的规定只要求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即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260元)的2倍,而目前实行的标准规定申请家庭要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与原来的标准相比,要求申请者居住年限延长的同时,在收入标准上明显放宽,可以使目前一些收入较低但不符合领低保条件的市民住上廉租房。

  经适房购买申请门槛提高

  月人均收入低于1040元,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6平方米

  与目前本市正在实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比,此次规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在户口限制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以前的3年以上提高至5年以上,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在收入方面,此次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而目前的规定是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在住房标准上,此次规定申请者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而目前正实行的标准为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申请资格将实行动态管理

  简单地说就是把变富的及时请出去,把够条件的纳进来

  今后,郑州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为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衔接,申请条件中的收入标准均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倍数进行确定。

  其中,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按户建立廉租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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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房选址也得要生活便利

  □晚报记者 王菁 实习生 杨昉

  通讯员 唐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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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除济源外,我省17个省辖市均已完成2008年城市住房建设计划编制。据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郭凤春介绍,我省今年规划建廉租房3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60万平方米,总规划预计600万平方米左右,防止个别开发商鼓吹“地荒”、“房荒”,误导群众、哄抬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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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据了解,2008年、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和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将分别于2008年1月底、3月底和6月底前完成编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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