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杨宜锦
刚刚过完年,80后青春文学作者落落却被一纸诉状破坏了心情,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本案将于3月4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这是2008年文坛的第一起官司,对落落这样的文学新人来说,足足50万元的索赔额可谓是“天价”。
落落在广大青少年读者群体中有着“校园女王”的美誉,擅长华美、清丽的文字,是青春文学新生代中的佼佼者,曾被评为“2006新浪年度新锐写手”,被视为文笔与郭敬明不相伯仲的青春文学类作者。著有《年华是无效信》、《那些生命中温暖而美好的事》、《尘埃星球》、《不朽》等畅销作品,曾担任多家青春文学书刊的文字总监、主笔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