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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郑州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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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200多棵百年古枣树遭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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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办的食品厂要扩建
新郑200多棵百年古枣树遭伐

中原网  日期: 2008-03-03  来源: 郑州晚报  
  村民投诉 食品厂要扩建,500多棵枣树被砍伐,近一半是百年古树

  近日新郑市孟庄镇山石王村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他们村500多棵枣树被人为砍伐,其中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枣树有200多棵。新郑市林业局马局长告诉记者,林业局在2007年12月15日曾为这片枣林发放过砍伐证,此次砍伐完全是按照证件办理的,砍伐范围和棵数均是按砍伐证执行的,树龄不超过30年。然而,马局长的说法和记者调查的结果大相径庭。     晚报记者 袁建龙 文/图

  这都是被砍伐的枣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新郑市孟庄镇山石王村南边,发现一个食品厂东边的一块土地被圈了起来,而这家食品厂的东墙处已挖开与这块土地相通。这块土地上,可明显看出刚刚修整过的痕迹,有的地方还可以看到树坑,平整过的地里面已经建成了几间房屋,这就是那块被砍伐的枣林地。

  “我小的时候,这里就长了很多枣树,当时我爷爷告诉我,他小的时候这里的枣树至少有碗口那么粗。春节前,我们村有一个年轻人,天天晚上向家里拉枣树枝,然后剁成小段烧锅用。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块地11月(阴历)的一个晚上,被人用铲车推平了,树枝就是这里古枣树上的。被砍伐的古枣树林是几代人辛苦栽培起来的,有500多棵。200多棵直径有50多厘米,树龄都在上百年,小的也正在产枣,真让人心疼啊。”山石王村一位50多岁的王姓村民告诉记者。据村民们反映,这个食品厂是村支书王书升开办的,为了扩大规模,他将厂子东边的这块枣树林土地占用了,采用的方式是“以租代征”。

  枣树被砍伐后,山石王村领导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了赔偿,每棵枣树赔偿数额为60元,每亩土地每年赔偿青苗费1000元钱。

  一枣农告诉记者,现在一棵树龄较大的枣树,一年可产鲜枣1麻袋,重量100公斤左右,按照去年的价格计算,一棵枣树的经济收入应在四五百元以上。特别是一些树龄较大的古枣树,生产出来的红枣,价格更高。1亩地上的枣树在25棵左右,效益非常可观。这位枣农认为,食品厂给的补偿比种枣的收入少得多,长远来看,枣农实际上是受损失了。但是迫于村干部的压力,枣农只好接受了赔偿款。

  新郑林业局 砍伐是为了更新枣树,树龄不超过30年

  昨日下午,新郑市林业局马局长告诉记者,山石王村王书升的砍伐证确实是林业局林证科办理的,山石王村民所反映的砍伐一事,经林业局调查,砍伐面积和砍伐数量与砍伐证上载明的数据一致,所砍伐枣树的树龄不超过30年。砍伐是为了更新枣树。

  然而,该村村民介绍,被砍伐枣树林约有20亩地,枣树有500余棵,其中200多棵枣树的树龄在100年以上,甚至有的树龄有500年,但也有5~10年的小树。这些枣树分属于山石王村第一村民组和第七村民组,其中有9户村民拥有枣树的经营管理权。记者从该村3户村民提供的反映材料上看到,他们的枣树数量共为179棵,仅一王姓村民家的枣树就多达130棵,其中有不少是100年以上的古枣树。

  “新郑之所以发展慢,就是因为这里有很多枣树。”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新郑市孟庄镇山石王村一王姓村干部表示,他们将枣树砍掉,是为了促进新郑市的经济发展。有这些枣树存在,外商来了就没有生产场地。

  村民们反映,此次砍伐枣树林并不是为了更新枣树,是为了扩建枣树林边的食品厂占地,采用的方式是“以租代征”。国家明确规定:“以租代征”改变土地性质是不允许的,是违法行为。这片枣树林的砍伐是否有前置审批手续?记者就此问题电话采访了新郑市林业局马局长,马局长以“在外面回去再说”为由,拒绝回答此问题。

  镇干部 有砍伐证,砍的都是小树

  专家震惊 这些古枣树非常珍贵

  据了解,在古枣树林被砍伐期间,曾有一位林业局退休干部出来阻挡,指出古枣树坚决不能砍伐,是犯法的。但该村领导将他推了几把,威胁他:“不要管闲事,否则……”

  在新郑市孟庄镇山石王村民房中间的街道上,被“肢解”的枣树枝条摞在一起像小山一样,很多被肢解的树干直径在1尺以上。

  在一胡同口两边堆放了一堆的枣树树干,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有近40棵。“从痕迹上看,这些枣树砍伐的时间应该在3个月以内。前几天,这个胡同口放了好多枣树呢,现在被人弄走了,可能加工成木材或卖到郑州和别的地方去了。”一路过的村民说,这些树,每棵都有100年以上,全部是今年春节前村干部为建食品厂砍伐的。

  记者在砍伐现场调查时,一自称为姓殷的副镇长赶过来。他告诉记者,砍伐枣树林是在取得砍伐证的情况下进行的,都是一些小枣树,并不像村民反映的那样有几百年的古枣树。为了方便管理,砍伐证取得后,由该镇政府保管。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看到了他所说的砍伐证,该砍伐证显示,砍伐单位是孟庄镇山石王村王书升,面积为0.53公顷,砍伐数量为130棵,证件发放日期为2007年12月15日。砍伐是为了更新200棵枣树。

  古枣树被当地人称为“绿色古董”,除了其产品的营养价值外,枣树在旅游、观赏等方面还有很高的价值,给枣农和当地政府创造了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

  “看到你们拍摄的照片,我感到十分震惊,想不到这么多的古枣树被人为破坏。照片上的枣树,树龄应在100年以上,非常珍贵。”省农科院的苏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履行职责,积极保护古植物,同时,他希望,社会各界都参与到古植物的保护中去。

  律师说法 砍伐古枣树是违法行为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小武说,根据2005年9月10日起开始实施的《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为古树。第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制定避让和保护措施。第十四条规定,对古树名木,禁止砍伐、移植。耿小武认为,按照此规定,新郑孟庄镇山石王村被砍伐的200多棵百年以上的枣树都属于古树名木之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办理相关砍伐手续和实施砍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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