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际奥委会昨天决定,允许2008年北京奥运会注册人员在奥运会期间开设个人博客。
对于博客内容,该指南有严格规定。如:仅限于个人经历,不得涉及其他奥运会注册人员的访谈内容,不得披露任何第三方的秘密或私人信息,禁止播放有关奥运会的音频和视频,在比赛场馆区域内拍摄的个人照片不能含有比赛、开幕式、闭幕式或者颁奖仪式的场面,不得张贴非国际奥委会TOP赞助商的广告等。
同时,该指南还规定禁止奥运会注册人员与任何公司签订张贴任何有关奥运会内容的独家博客的协议,但鼓励奥运会注册人员将自己的博客与有关的奥林匹克官网进行链接,包括其所属的奥运代表团或国家、地区奥委会的官网。本组撰文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