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山西洪洞县人民法院对洪洞“12·5”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一案中,由洪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名公职人员,作出2至8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2007年12月5日23时7分,该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名矿工遇难,18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275.08万元。 据《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