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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郑州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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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社保违法可获奖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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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举报社保违法可获奖5000元
本市去年4月9日已实行,奖励12人
中原网  日期: 2008-03-11  来源: 郑州晚报  
孙昱 图

  4种渠道进行举报

  从即日起,全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了《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具名举报者一经核实,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晚报记者 陈静

  在发现问题时,举报人可以采用来访、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各省辖市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举报人可以就近进行举报。

  省厅0371-65959377 JD@ha.lss.gov.cn

  郑州0371-67186127 jjjd@hazz.lss.gov.cn

  郑州市去年奖励12名举报人

  据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蒋惠敏队长介绍,郑州对于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的工作,于去年4月9日正式开始实行,并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共奖励12人,大多都是举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申报社保问题。12个人的奖金达17198元,其中2人获得了最高5000元的奖励,3人获得最低100元的奖励,其他则获得600~1000元不同金额的奖励。据介绍,今年截止到目前,已有一人有望获得奖励,正在审批过程中。

  而《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出台,让全省居民都参与到监督社保基金队伍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权利,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人可就近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4种举报情况可获奖励

  举报人举报事项有明确的违反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主体的;举报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举报的内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这4种举报情况举报人将获得的奖金按查证属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2%到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1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对举报人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受理范围内的举报,监督机构应当自受理举报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在案件查结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自举报人接到劳动保障部门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未领取奖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将严格保密。

  有这些行为的可举报

  参保单位:采取涂改、伪造、藏匿、变造原始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协同个人、其他机构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个人: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协同他人、单位或其他机构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丧失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此外,对全省目前的240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2000家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经办和管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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