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教育
□熊明霞
2008年全国高考考试大纲日前出炉,“在写作的‘基础等级’中加了一个注解,即每错一个字扣1分,重复不计”。(新闻见本报昨日A12版)
这真是一项可怕的规定。考生在高考中得一分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如果执行这一扣分规定,失个三分五分却非常简单。相对高考对人一生的影响,这样的扣分规定显得有些太不负责任。
虽然在高考中加强中文基本素质考核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考生一般过去参加从小学到高中的各种语文考试中,都极少遇到过如此严格的考试训练,突然在高考中加大对错别字的扣分力度,恐怕会让很多学生难以适应。
在高考的紧张气氛下写作文,把平时会写的字写错在所难免。恐怕没有考生高考前敢于打保票,自己的高考作文绝对不会出现错别字。那么,由于加重了高考作文错别字扣分,必然会影响考生写作文的精力,使考生过于计较文字正误,从而干扰了文章的整体表达,影响考生写作素质正常发挥。笔者以为,就是加重高考作文错别字扣分,也应有所规范,暂不适宜过分扣分,更不应上不封顶。
高考,应是对考生全面素质的考核。高考作文,只是整个高考某一科的一个局部内容,且检验考生文字正确与否,也不应该是写高考作文的主要目的。如果过于突出高考作文错别字扣分对高考总分的影响,势必会影响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对高考事业产生不良作用。高考改革,应该朝着更加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更加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培养。任何可能对正确选拔人才产生干扰的做法都是不足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