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管城区率先行动
年底前全市全面推广
□晚报记者 裴蕾
本报讯 前面大厅内,大红“喜”字高挂正中,喜气洋洋的氛围中,这里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后面大厅里,庄严的国徽悬挂中央,整个房间装饰的蓝色色调,显得十分庄重……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二七区、管城区婚姻登记处已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结婚、离婚分室办理,这样,前来办理离婚、结婚,两种心情的人们再也不会“碰面”了。
“这是发展趋势,郑州市将在年底前全面分离结婚、离婚场地!”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
新鲜:结婚离婚不再“碰面”
“以前,来我们这里办手续的,离婚、结婚的那是经常‘碰面’,常常出现一对甜甜蜜蜜,恩爱有加,而另一对则横眉冷对,甚至吵架骂街、拳打脚踢。”昨日,二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李淑萍介绍说,这样两种截然不同心情的人们凑在一块,情况可想而知,特别是会对即将结婚的新人心中或多或少留下些阴影。
为了让这种情况尽量减少出现,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二七区、管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率先将结婚、离婚登记分室办理,这也意味着,今后,在这两个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将不会再“碰面儿”了。
色调:一红一蓝两种心情
昨日上午,记者在已经实行分室办理的二七区婚姻登记处看到,这里分成前后两个大厅,前面的大厅主要办理结婚登记,办事人员可从靠近道路的前门进入。后面的大厅则是专门办理离婚手续的,需从后门进入。
两个大厅的面积都在80平方米左右,装饰风格截然不同,前者主要突出喜庆的氛围,让前来办理结婚手续的新人们倍感甜蜜和温馨,而后者则通过蓝色色调,提醒前来离婚的人员一定要保持冷静,慎之又慎。
苦心:办理离婚限定时间
据了解,在实行结婚、离婚分室登记之前,本市各婚姻登记处已经注意到了结婚、离婚设在一块办理的尴尬,而且也几乎都采取了同样的对策:把结婚、离婚办理时间合理错开。比如金水区规定在周一、周三下午办离婚,二七区在周三、周五办理离婚,管城区婚姻登记处在周三办理离婚等等。
这样的做法,虽然错开了结婚、离婚办理时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不能在法定工作日同时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也将给当事人,特别是不知道内情的当事人,在时间安排上造成一定的不便。
那么在实现分室办理之后,是不是可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都办理离婚手续呢?对此,李淑萍介绍说,经过一段试运行,工作人员发现,随时办理离婚手续,会给那些逞一时之气的小夫妻带来可乘之机。
“经常会有夫妻在早上吵架之后,一怒之下就来办离婚,可回家了又后悔,再来复婚。”李淑萍说,天天办离婚登记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将会给这些对婚姻缺乏冷静的夫妻带来“可乘之机”,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他们还是特别设定了办理离婚的时间:周三上午、周五全天,试图通过这种限时的方法,给双方当事人更多考虑的空间。“当然,如果真的急需办理,我们也会特事特办。”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