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传播了“艳照”?
3月14日早上,香港艺人淫照案的被告史可隽离开东区法院。当日,艺人网上不雅照片案,23岁电脑技术员史可隽涉嫌不诚实取用电脑到东区法院应讯,控方加控他两条控罪,分别指他在2006年1月及6月不诚实使用电脑。被告否认全部控罪,案件押后至下月24日作审前复核,被告可继续以5万元现金及人事担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