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拘留所
□晚报记者 辛晓青
本报讯 地下埋根管,偷偷接到水厂原水(即未处理的黄河水)管道上,让水流向自家鱼塘。13日凌晨,金水区姚桥乡的王某被行政拘留。
据姚桥乡派出所的朱副所长介绍,12日晚上10时许他们接到举报,有人偷盗“自来水”,赶到现场时看到,一条东周水厂的原水管道阀门被卸下,上面接上一个十几米的管道,通向一条埋在地下的管道,顺着管道,公安人员找到了一个鱼塘。鱼塘的主人王某承认,这些“小动作”都是他做的,而从正式接好到通水,约3个小时。
王某所接的管道直径100毫米,按照他所供述偷水3个小时计算,估算偷水量为180多吨,按照原成本计算,他偷盗的水价值240元。虽然偷的东西价值很低,可是他破坏了城市供水系统,性质很恶劣,已经是违法行为。 线索提供 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