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司机被罚款500元
暂扣驾驶证3个月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本报讯 经过几天的调查取证,昨日,郑州警方查实,酒后驾车肇事后跺飞女孩的红旗轿车司机,是一名商户而非法院的工作人员,他驾驶的车辆内虽有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入证,但该车系私家用车。警方称,因谢某所称出入证的来源不能让人信服,警方正在对此证作进一步调查。
3月16日下午,司机谢某酒后驾驶一辆豫A99282红旗轿车,车前挡风玻璃处放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入证,在市区董寨路和西站路口,撞上一名女孩的自行车。在对方要求其道歉赔偿时,司机谢某不但不道歉反而殴打对方,想逃跑时被市民围住。
事发后,交警二大队民警将肇事车辆和谢某的驾驶证扣下,在调查取证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例,对其处以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同时,中原公安分局桐柏路派出所对司机谢某打人行为调查取证。司机谢某和被撞女孩魏佳佳协商后达成协议,谢某赔付魏1000元。
昨日下午,郑州警方传来调查结果,肇事司机谢某系河南太康人,为北京惠农化工有限公司驻郑办事处工作人员。谢某自称他车内放置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入证是其捡来的,不能让人信服,警方正进一步调查该证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