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有关人士20日在京表示,中国证监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通过IPO或借壳上市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但对募集资金用于囤积土地、房源,或用于购买开发用地等的IPO,将不予核准。“房地产企业,目前已经不存在暂停上市审核的情况,也应当不会再出现限制房地产企业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