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白剑锋
本报讯 师傅张某为教人学开车,就将汽车交给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徒弟屈某驾驶。昨日上午,师傅被处以1000元罚款和吊销驾驶证,徒弟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拘留5日的处罚。
昨日10时许,高速交警巩义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巩义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CD3892的解放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行驶,民警拉响警笛驱车上前一看,发现驾驶室内的两个人居然正在交换位置。
经检查,民警发现开车的“司机”屈某竟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原来,师徒两人从江苏出发往山西送货,行至开封服务区时,徒弟屈某想学开车,师傅认为高速公路车道多路又宽,学开车方便,欣然同意,就把货车交给跟车跑了两年多的徒弟屈某驾驶。当车辆行驶至连霍高速公路632公里处时,屈某听到了路面巡逻车上的民警喊话,心中顿时慌张起来,急忙与师傅交换驾驶位置,不成想被民警逮个正着。
随后,高速交警依法对师徒两人作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