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被剥去皮的大穿山甲。晚报记者 周甬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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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张柳
本报讯 21日下午,我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联合行动,在二七区高寨“潮汕海鲜大排档”饭店,查获3只成年穿山甲、百余条活蛇及穿山甲酒等。
据民警目测,这3只成年穿山甲体长均在80厘米左右,重约5斤,而泡在酒坛中的小穿山甲还未成型。饭店内发现的两条大蛇,有人的手腕粗,每条盘踞起来有近半平方米。另有4笼百余条小蛇及9坛蛇酒一同被查获。这些蛇的价值及其中是否有眼镜蛇一类的毒蛇,还需要动物专家的鉴定。
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程梁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发现6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将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反之则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该饭店老板称,穿山甲是年后买回来的,买来时已死亡。3只未成型的小穿山甲是在成年穿山甲腹中发现的,之前并不知情。
线索提供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