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泳 刘德华
本报讯 “孩子才20岁,眼睛成了这样。”昨日上午,匆匆送走一名讨债人的龚老汉,在航海东路苦恼地说。本报昨日刊出《警车与4人相撞赔付起纠纷》一文后,管城公安分局航海路派出所表示,愿同伤者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伤者家属:眼伤差点把孩子毁了
对管城公安分局航海路派出所所说的“已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赔付数万元”,龚老汉并不认可。他说,当时住院费用都是儿子的老板垫付,从去年11月儿子被撞至今,他们仅拿到派出所500元。“家里都是种地的,现在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龚老汉说,儿子才20岁,本指望他在郑州挣点钱,再找个媳妇,可他现在被撞得视神经严重挫伤,左眼几乎看不清东西,定期还要到医院复查和治疗。他表示,儿子眼伤造成的误工、营养、交通和精神损失,以及伤残损失,航海路派出所和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赔偿。
新任所长:所里已向4人支付8万元,正在找证明单据
昨日下午,航海路派出所所长李岩表示,该所愿意通过法院或交警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此事。他介绍,自己调到该所仅3个星期。去年11月该事故发生和处理时,他均在外部门。事故发生后,派出所已为受伤4人垫付了8万余元住院费用。然而,龚老汉和另一名伤者马广超却称,住院费用是伤者所在饭店垫付及家属拼凑的。对此,该所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当时所里并没有那么多资金,因此就发动伤者所在饭店捐款,同时派出所也筹集部门资金进行解决。那么是否有证据证明,该所已为4名伤者支付8万元医疗费?李岩称,应该有单据,但他今年接任时并未收到,交接时也未听人提起此事,该所正在寻找。
管城公安分局有关人员表示,由于发生车祸时司机和民警正在出警,属执行公务,因此事故相关责任一直由航海路派出所负责。
律师说法
对此,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的高健律师认为,伤者小龚在事故中,已被交警部门认定无责任,因此他向次要责任人派出所提出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贴等索赔要求,属于正当要求。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小龚对交警四大队的认定有异议,也可及时向其上级部门市交警支队提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