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一医院医生施行剖腹产手术时失误刀致一女婴断指,家属因此向院方索赔50万元,遭院方拒绝。
贵州籍产妇王秀华3月17日19时30分在温州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经剖腹产下一女婴,次日在医护人员给孩子洗澡时才发现婴儿左手食指断去一截。当事人家属当即要求医院“给说法”,并在家属商量之后要求院方赔偿50万元,但遭拒绝。
婴儿父亲陈荣庆对记者说,当时医院医务科的一位领导叫他填一张单子,问他要多少钱补偿,他填了50万元,“他们说我‘太天真了’, 还说‘在我们医院里,死一个人最多只能赔两万元。像你这样的事情,最多赔一两千元’。”
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章华真。这位院长说:“当时胎儿情况危急,再不剖腹可能会出现危险,我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果是医护人员草菅人命,那另当别论。为了挽救生命而出现的意外损伤,还要我们负责任,我们医生真的没有办法做了。”
而陈荣庆认为“抢救”一说不成立,“我们早上自己到医院去检查,医生说可能今天要生了,叫我们到医院住下来。下午5点左右的时候,肚子很痛了,我们按照医生要求到预产房去。医生提出,可能自然分娩有一定危险,要剖腹产,叫我签字,我就签了。没有出现什么特殊危险的事情,也不是医院专门来‘抢救’我们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医疗事故,是一个正常的剖腹产手术中出了问题,怎么能说是抢救?”
陈荣庆亲友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纠纷,因此希望主刀医生出具一个证明,明确是手术操作失误所致,但那位姓吴的主刀医生在一份“医疗诊断证明书”上写道:“左手食指第一节骨折,即请骨外科医生诊疗。”陈荣庆亲友认为院方是在玩文字游戏,产妇王秀华因此拒绝出院。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