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3月28日发布公告称,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特殊抚恤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受损商户将获贴息贷款
拉萨“3·14”事件受损商户恢复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贷款将得到政府贴息。
获得政府贴息的条件是,受损商户必须在西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在“3·14”事件前在西藏商业银行有生产经营资金贷款,贷款余额在100万元以内的,贴息期限为一年(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
15位驻华外交官访问拉萨
15名外国驻华外交官28日至29日访问了拉萨,实地考察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被烧毁的商铺、学校,探视受伤的武警战士、公安干警、医生和群众,并与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向巴平措、大昭寺僧侣、财产受损的汉藏群众,以及宗教界、学术界代表等西藏各界人士进行广泛接触和座谈。其中坦桑尼亚驻华使馆参赞乔治·马农纪表示,那些打着“和平示威”旗号的活动完全是暴力行径。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会容忍这样的暴行。
文图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