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静
本报讯 为尽可能让本市城乡居民都老有所养,郑州市今年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昨日,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举行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于年底在全市推开,可惠及城乡居民435万余人。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根据城镇、农村等不同层次如何缴费才合理,城镇、农村居民每年缴费多少才合适,退休后每月享受多少待遇合适,什么样的缴费方式比较合理等问题,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草案在不断的修改完善中,市民目前还无法了解内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保明简单透露了该办法制定的9项原则:
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实行“小基金、大账户”,采取个人缴费为主、经济组织适当补助、政府给予补贴的筹资方式;以社区或村民组等基层组织为单位自愿参保,有赡养和抚养关系的城乡居民全员参保;取消地域限制,城乡居民统一制度,自愿选择,缴费基数为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值,为满足各类经济条件人群需要,缴费比例设置几个档次;规定补缴、预缴及老年居民一次性缴纳办法;政府每年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参保人补贴,政府补贴并入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转移、可继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参保人缴费多少、缴费时间长短相联系,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政府补贴直接体现在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提高上,补贴数额人人相等,且每年随着本市经济增长自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