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后续
一段有关土地证的回忆
“我家有一张王均智老市长签发的土地证,是我姥姥留下的。”上期郑州故事《我给郑州人民打工》一文见报后,市民张斌女士打来电话说。
在南大街日月星城,我们见到了张女士珍藏的这张证件,是1957年11月22日由王均智签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毛笔书写。
“我1962年出生在新疆乌鲁木齐,两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回郑州的姥姥家。姥姥当时在布厂街一带居住,这张土地房屋所有证就是姥姥当时居住的房子的。”
张女士18岁的时候,姥姥去世了,在收拾姥姥的遗物时,她在一个小包包里发现了这张证件,她想这一定是姥姥生前十分珍视的物品,于是就保存了下来。“小时候,姥姥经常给我讲她当年的故事,可那时候年纪小,不在意,只是听个热闹。姥姥说她认识王市长,20世纪50年代初的那些年,郑州治安还比较乱,当时的王副市长亲自去火车站查案,作为街道积极分子的姥姥,经常要到火车站破案,带的大黄狗可厉害了,一抓一个准。”
晚报记者 苏瑜/文 白韬 贾俊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