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3版:要闻快读
3  4  
PDF 版
开门立法
郑州六县市 各奖1000万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打印】  

开门立法

中原网  日期: 2008-04-02  来源: 郑州晚报  
  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

  2009年至2013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晚报记者 李萌

  

  本报讯 为拓宽公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渠道,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至2013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根据我国立法体制,地方立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规定的事项。2.为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3.国家专属立法权限之外,国家尚未立法的,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先行制定法规的事项。4.纯属地方性事务需要立法的事项。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介绍:“《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就是根据一名退休教师的建议立项的,现在已经开始施行。”

  联系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综合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纬二路五号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09685

  传真:0371-65906388 电子信箱:hnrdfzs@126.com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