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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郑州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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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郑州能否推出公共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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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  日期: 2008-04-03  来源: 郑州晚报  
  租用小区停车位

  要交5000元押金

  物价部门:收押金没有依据

  读者投诉

  “不交费就把车子停外面,物业公司收5000元押金,太离谱了。”昨日,绿岛港湾业主刘先生向本报投诉。

  刘先生说,绿岛港湾2007年4月份开始向业主收停车位押金后,遭到了小区业主的反对,但多次较量之后,不交押金的业主只得把车子停在京广路人行道上。 “车子停外面,车体被划伤,车胎被扎破的事情根本没人管。”

  物业:下一年押金还要涨

  昨日下午,记者与负责绿岛港湾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商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段先生表示,物业公司前期和业主签有服务协议,收费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物业服务协议有收取5000元停车位押金的条款,公司今年不再收停车押金,因为车位已经全部租出去了。”段先生说,收取5000元停车位押金目的在于缓解小区内的停车压力,现在小区内已没有闲置车位,因此物业公司考虑“下一年押金还要涨”。

  物价部门:收停车位押金是不允许的

  二七区物价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内部正在进行文件交接,正商物业的相关收费是否获审批,还需以后查看,但“向业主收取停车位押金是不允许的”。

  晚报记者 汪永森 董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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