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庆辉
本报讯 去年12月4日22时许,市民苏先生在碧沙岗公园与女朋友约会时,身上的1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被4名男子抢走。昨日,中原区法院开庭审理4被告公园内抢劫情侣案。
据介绍,4被告均是20多岁,来自河南滑县同一个村。为首的李国普交代,他们去年一起来郑打工,因一时没找到工作,又喜欢上网、喝酒,于是4人合计到郑州的几个公园进行抢劫。他们甚至还选择好了多个“抢劫最佳处”:人民公园南门假山处、碧沙岗公园东柏树林处等。
他们选择的作案时间均为22时许,此时的公园夜深人静,容易下手。他们采用借火、问路、询问时间等方法接近情侣,然后,由另外两人从后面突然上前勒住两个情侣的脖子,借口上前搭讪的两人对情侣进行搜身。
据李国普供述,为了便于作案,他们甚至在人民公园和碧沙岗公园之间租了一个房子。他们抢劫的手机都会带到二七路百货大楼附近或陇海路通讯大世界出售。
据公诉人介绍,这伙人先后在人民公园、碧沙岗公园作案3次。他们抢劫后,大多数受害者都被勒昏,失去了报警的第一时间。市民苏先生被抢后,直到半小时后,女朋友才苏醒过来,而苏先生还处在昏迷当中。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