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垃圾车负全责
□晚报记者 吴泳
本报讯 撞人垃圾车对事故负全责,司机目前已被拘留。昨日,命丧垃圾车轮下的青年张庆涛的家属,拿到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表示基本无异议。本报4月2日和3日曾接连对事件进行报道。
今年25岁的张庆涛在郑州工作多年,3月31日晚10时35分,在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准备回家和妻子分享喜讯的他,却不幸丧生在一辆建筑垃圾车轮下。两个多小时前,他刚在电话里告诉妻子,自己即将在公司升职。结婚一年多的他们准备要孩子,张妻可能已经怀孕。
昨日下午,张庆涛的家人介绍,他们已收到了市公安交警五大队对事故的认定书。认定书显示,民警经过询问、现场勘查和调查论证后认为,司机王某驾驶的大货车,当晚沿南阳路自北向南行驶到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右转时,未遵章减速,同时也未遵章避让骑电动车的张庆涛。因此,王某负全部责任。警方同时认为,王某不存在二次碾轧行为。目前,王某已被拘留。
张庆涛的大哥张庆强介绍,他父母和张庆涛的妻子樊女士等家属,对交警部门的认定基本没有意见。目前,他们正与垃圾车车主何某协商赔偿事宜。对市交警支队日前“重点整治违法、违章垃圾车”的承诺,死者的家人表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