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因涉嫌偷漏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卷入一桩税案。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目前正在办理这起巨额个人所得税案。
税务部门的调查始自2007年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举报人,实名举报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收到举报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税局查办,2007年11月稽查局正式立案。
根据达能与宗庆后的银行账户往来凭证,自1996年合资开始至2006年,达能方面向宗庆后支付薪酬共计7100万美元。宗的资金分别打进了宗庆后、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原娃哈哈集团党委书记杜建英等4人在香港设立的银行账户。其中,进入宗本人账户的资金为5000多万美元,进入其余3人账户的约2000万美元。
在与达能发生合资纠纷后,宗庆后曾在一封公开信中自称是“最廉价的CEO”。信中所言,其本人收入包括3000欧元的月薪、10万欧元的年度补贴,外加合资公司年利润1%的奖金。如果按此估算,宗庆后10年间总收入约7000万元人民币。“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他的个人收入远远不止这些,并且长年未完全报税。”一位参与宗庆后税案调查的税务稽查人员告诉记者。
据税务稽查部门介绍,宗庆后已查明的未申报收入,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人民币。从目前已经了解的情况看,宗庆后已构成偷税行为,但因其主动补交部分税款,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偷税罪,则仍待商榷。据了解,宗庆后在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于2007年10月补交了两亿多元的税款,使应交而未交的税款只剩下数百万元。
不过,税务稽查人士表示,对于宗庆后的收入调查仍未完全结束。特别是有关其通过个人持股所获得的分红部分,数额及涉及税款仍有待厘清。据《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