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4月17日公布了对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航班返航事件作出的调查结论,认为这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同时对东航作出两项处罚。一是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二是对东航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并责令东航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设备的改装升级,恢复QAR译码设备的正常工作。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技术调查,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返航的21个航班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的1班;因天气原因返航的2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的4班;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的5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QAR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的9班。据此民航局认为,此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另据内部人士称,东航目前已有11名飞行员暂时停飞接受调查。
据新华社、《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