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丽君
本报讯 “太好了,独生子女奖励费每月提高了10元,还是生一个孩子好。”家住金水区的无业居民史明云在接过金水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王恒发给她的2008年上半年1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时高兴地说。原来,从2008年1月起,金水区将城市个体、无业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的每月1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每月20元,全部由区政府财政支出。
据了解,这是郑州市金水区政府自2003年率先在全省对个体、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在金水区和史明云一起享受到这项待遇的城市个体、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有1.5万人,今年上半年要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共93.15万元。截至目前,该区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财政支出已累计达241万余元。
线索提供 刘常红 陈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