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因灾死亡抚慰金制度
□晚报记者 裴蕾
本报讯 昨日,从全省省辖市民政局长会议上传出好消息,今年,我省民政部门将积极推进城乡各项救助制度建设,统筹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住房就业、子女上学、灾后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其中,四类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都有新的提高。
四类困难人员救助标准提高了
会议透露,我省将探索建立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将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由70元提高到95元,提高了2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不低于30元提高到不低于40元,提高了10元钱;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最低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不低于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100元。
我省还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开展对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延伸专项救助制度。
我省将建因灾死亡抚慰金制度
今年年初,我省迎来了50年不遇的特大雪灾,全省11个省辖市的48个县(区)遭受雪灾,倒塌房屋3092间,其中居民住房2986间。
“要确保6月底前完成住房重建任务。”省民政厅厅长杨云说,今年还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救灾物资24小时内运达受灾地区。探索在灾害频发的大中城市和农村建设灾害避难场所,保证因灾紧急转移灾民得到及时安置。
另外,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
政府办养老机构不得超豪华
“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以收养‘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人为主,不提倡建设高档次、超豪华的养老机构。”今年,我省将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同时,政府将选择部分管理规范、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收住“三无”老人、特困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入住特困老人人数给予适当经济补贴,或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