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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第一地产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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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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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泛滥”

中原网  日期: 2008-04-24  来源: 郑州晚报  
  商圈打“虎”——郑州商业地产“潜力商圈”真假辨析系列报道之一

  

  商业地产也有“周老虎”?

  似乎眼下正是商圈大行其道的时候,各大媒体的广告上,商圈这个概念甚嚣尘上。“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一个坑里非要种两个萝卜,那不是畸形就是死掉。”商圈亦是如此,是概念多于实际,还是炒作掩盖了事实,真假商圈,耐人寻味。就像前一段时间周正龙的“华南虎”照片风波,无论老虎是真是假,反正赚尽了人们的眼球。

  晚报记者 袁瑞清

  为促销,“商圈说”大行其道

  赚人气,“周老虎”横行楼市

  用“商圈”来炒作楼盘,已成了许多开发商惯用的营销手段,且往往效果不错。一时间,“商圈”满天飞,在郑州愈刮愈烈,但概念背后的意味却令人费解。

  前段时间,郑州西区某楼盘开盘,打造“区域商业中心”成了该楼盘主推的亮点之一。然而,经过记者走访发现,事实并非如宣传的那般美好,该楼盘仅有为数不多的底商,周边也无大体量的商业项目,要想成为“商业中心”,似乎有点“空中楼阁”。

  其实,用“商圈”来炒作楼盘,已成了许多开发商惯用的营销手段,且往往效果不错。一时间,“商圈”满天飞,在郑州愈刮愈烈,但概念背后的意味却令人费解。在市民们的印象中,郑州的商圈只有二七、火车站、紫荆山及碧沙岗等几个,一时间蹦出这么多“商圈”,的确令人无所适从,难以辨析其中真伪。

  “现在似乎只要有点商业的地方就能叫做‘商圈’,甚至有些连商场都没有的地方,也堂而皇之地打起了‘商圈’的牌子。”市民李通明2006年在郑州西区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当初,开发商说这里会形成一个区域性的商业中心,生活会十分便利”,李通明说,交房后才发现,实际与开发商的承诺相去甚远,所谓的“商业中心”就是一座商场外加一些底商。“更让人气愤的是,那个商场由于效益不好,开了一年就人去楼空了”,如今,李先生社区里的商业也仅只是满足居民的日常需要。

  郑州美丽桃园房地产代理机构总经理曾华说,郑州大规模“商圈说”从2006年以来开始出现,伴随着地产业的发展而日渐昌盛。“作为一种营销手段,不顾实际以商圈作为卖点的做法是有待商榷的。”曾华表示,随着郑州城市框架的拉大,城市商业也会随着出现漂移,但商业中心的形成不能靠开发商的一厢情愿,“也许短时间内有利于楼盘的推广销售,但长远来说并不利于企业品牌及形象的树立。”

  难分辨,投资者“雾里看花”

  辨真假,为投资“费尽思量”

  “很多时候都是开发商在卖概念,实际内容很少。”河南商业协会副会长何宏剑说,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中心至少要有100个以上的零售店铺,两到三个大型的商业卖场。

  一个商圈在形成的过程中,将会产生巨大的吸纳作用,它将使相关的物流、人流、财富流在一个地区内得到浓缩,形成新的区域性的信息和财富聚集点。近年来,郑州商业地产投资热潮逐渐兴起。

  但层出不穷的“商圈”却令很多壮志满怀的投资者如雾里看花,迷茫不已。“许多开发商在宣传上言过其实,将商圈渲染得‘神乎其神’”。前段时间,记者在北环某建成小区采访时,一名商户向记者抱怨,当初他说服家人在该小区买了8个商铺,但小区建成后,开发商所说的“商圈”迟迟没有形成,“好几个铺位都空着,没人愿意租。”

  “很多时候都是开发商在卖概念,实际内容很少。”河南商业协会副会长何宏剑说,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中心至少要有100个以上的零售店铺,两到三个大型的商业卖场。“一个商业中心的形成,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办到的,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历史沉淀。”

  开发商所谓的“商圈”流产的例子似乎并不少。一名业内人士指出,商户应充分注意到商圈的外在条件(形成商圈的条件)与内在条件(支持商圈的条件)两大方面。外在条件可细分成“量”与“质”两方面因素,内在条件亦可细分成“自身”及“配套”两方面。“只有拥有强大的消费支撑,商铺才能保持良好的经营,商铺零售额将直接决定商铺的租赁价值。”

  “投资商铺对投资者考验得更多。”郑州人从众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首席策划师乐怡说,“商圈说”作为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无可厚非,但投资者则应该理性对待。“首先要看地段。”乐怡表示,商铺的最大收益并不是来自于租金,而是地段的升值潜力。他认为,除了地段价值,区域商业的发展前景也十分重要,“很多地方没有出现如开发商预期的‘商圈’,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主力商品业态,吸引不了资本的聚集。”

  商圈布局有渊源

  商业中心岂能说是就是

  “一个城市一般只能有一个商业中心,一两个副中心,特大型的城市可能有多个副中心。”何宏剑表示,郑州商圈的形成有着很深的渊源,他认为,郑州目前的商业中心就是二七商圈,副中心包括碧沙岗、紫荆山以及花园路与农业路等商圈。

  在理论上,商圈也称购买圈、商势圈,是指在一定经济区域内,以商场或商业区为中心向周围扩展形成辐射,对顾客形成吸引力的一定范围或区域。但就目前而言,商圈的概念并不清晰,不同业态、不同专业店不能形成对比。

  “一个城市一般只能有一个商业中心,一两个副中心,特大型的城市可能有多个副中心”,何宏剑表示,郑州商圈的形成有着很深的渊源,如二七商圈在郑州火车站建设的时候便已有了商业的发展,是借着火车站附近大量的人流、物流,以及便利的交通而慢慢发展形成商业中心的。他认为,郑州目前的商业中心就是二七商圈,副中心包括碧沙岗、紫荆山以及花园路与农业路等商圈。

  按照一般的经济学原理,商圈的形成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蕴含着商业自身发展演变的规律。因为,消费决定生产,生产又决定流通,看一个地区是否具备成为持续商圈的可能,不仅要看当地的购买力,还要看其吸引外埠购买力的能力,“某些商圈的炒作迎合的只是房地产商的利益,未必符合经济的发展态势。”

  许多开发商为了促进楼盘推广而有意模糊或者规避这一规律,对概念进行反复炒作,往往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观念上的冲击,有点“画饼充饥”的味道。

  “一个新商圈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曾华也表示,这些因素包括附近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准、商业业态的选择等,“商业中心在市民的观念中很难改变,比如深圳有着许多繁华的地段,但市民心中的商业中心仍旧是华强北。”

  “商圈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三大因素。”河南财经学院教授刘社指出,商圈形成一要有市政规划和城市发展的基础,二要有道路交通的条件,三要有强大的消费市场。“根据目前郑州的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指标,显然是缺乏坚实的消费群体来支撑众多所谓的商圈的。如果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地跟风发展,势必付出极大成本和造成资源大量浪费。”

  尽管地产业的发展会带动一些商圈的形成,但商圈毕竟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并不是如部分开发商预想的那样建一个社区、建一些商业就能够形成的。

  目前的状况是,随着国家对地产行业调控力度的加大,整个行业的竞争正逐步升级,市场格局已经在慢慢变化,“有价无市”局面的出现便是很好的证明。在卖方市场慢慢转化成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无论开发商炒作什么样的概念,只有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消费者才可能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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