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熊堰秋 通讯员 赵希金 宋玉红
本报讯 荥阳城镇居民医保刚启动,就为一名白血病患者撑起“保护伞”,当天,还有20多名市民也拿到了报销的医药费。这种示范效应打消了一些居民心头的疑问,首批参保居民很快达到应参保人数的60%。
4月16日,是荥阳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工作正式开始的第一天。这天一大早,家住京城街道的王淑萍,拿着儿子张子阳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7750.81元的单据,来到荥阳市医保中心。当她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手中领到3091.4元医疗补助费时,激动地说:“居民医保真是雪中送炭,帮了俺家大忙!”
张子阳是荥阳市一中的学生,因患“白血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次住院治疗,2007年仅医疗费就花去10万元,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而今年则不同了,张子阳参加了荥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他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了,家庭为张子阳住院治疗的负担也减轻了。当天,和张子阳母亲一样,从荥阳市医保中心领到医疗报销补偿金的共有20余人。
为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荥阳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标准,18岁(含18岁)以上居民为每人每年250元(其中个人200元,财政补助50元),18岁以下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个人40元,财政补助30元),对低保居民财政实行全额补助。超过最高限额的城镇居民,还可参加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如果城镇居民同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全年最高补助额可达53000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讲,目前荥阳市第一批参保居民已达2.5万人,占应参保人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