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安全带已是车祸第三大“杀手”
□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马二京
本报讯 4月2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平安迎奥运,有序交通我参与”系列宣传活动的第一个主题宣传日。这次宣传的重点是“开车要系安全带”。据河南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不系安全带在我国个别地区可判入狱3个月。
例如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我国香港法律规定,乘坐出租车包括后座如不使用安全带最高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3个月。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统计数字,不系安全带是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杀手”。